加拿大如何举报逃税?
我今年初收到过税务局的CRA警告信,提到一个未申报的收入470加币,让我尽快报上去并补上滞纳金和利息(从2016年开始)共500多刀。 我当时就报了过去,并说明了情况——我在2015年出国做志愿者的时候把钱包丢了,里面有我的身份证和所有银行卡、存折、信用卡等,我回国之后补办了这些手续,但是税务机关仍然以我有收入不报为由要罚我的款,我感觉非常委屈。 于是我打了电话给他们,他们的工作人员听了我说的情况后要我去填写一个Online Request Form ,我就按照他们说的填好了提交过去了。
大概两周以后,我收到了他们的回信——他们说经过调查我当年确实没有报这个收入,原因是我的护照显示我那一年去了欧洲,而且我也有欧洲的签证,因此可以证明我这一年是不可能在加拿大工作的。并且因为我是主动申报的,他们决定不罚款但必须补交所有的Tax Return (我估计有好几千加币的税要交)以及利息和滞纳金。
我马上按要求做了,同时也对他们能主动发现这一点而感到庆幸(不然真有可能被他们定个罪名了)。 但是最近我又收到了他们的信,说又要给我处罚了,理由是我要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当时在国外,并要求我在限期内提交更多的证据。
我已经再次打电话申诉了,希望能顺利解决问题吧…… 总之据我所知偷税漏税是犯法的,会被罚钱甚至入狱。而正确做法就是每年按规定报自己的收入,如果是小钱就不用费事去申请了,只要每年的报税资料齐全,一般不会有事儿。
当然如果你真的遇到像本文作者这种情况,也不要害怕,好好准备材料,尽量证明自己没有违反税法,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