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出境有新规吗?
最近,美国移民局更新了“限制人员离境通告”,对持有移民签证/绿卡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以下简称“USC”)、以及具有合法身份的非移民人士,在2018年4月3日起,通过机场和海港离开或进入美利坚合众国必须知晓的有关事项进行提示。 首先,移民局指出,任何被拘留或有犯罪记录的个人因刑事指控或被逮捕并无资格获得绿卡;
第二,非移民的临时身份不能自动转化为移民身份。如果您的非移民签证到期,您应该不会继续持有该签证超过入境许可的时间和条件;
第三,如果您的非移民签证或I-94文件过期,则会被视为非法居留,并有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第四,移民局明确说明了以下两类人不属于新移民政策调整的适用范围: 1.根据移民法的第212(a)(7)条款,受移民监约束的人; 2. 根据移民法的第212(a)(6)(c)条款,其非移民身份是由政府机构特别批准而得到延长的人。
目前,能够顺利取得美国绿卡的申请人都已经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有F1/H1B等职业类工作签证在身并且有雇主担保;
· 有EB5投资移民的身份; · 有配偶是美国人或者持有绿卡且婚姻有效的证明;
· 是在美国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历证明的留学生。 那么,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新政策的实施给自己带来困扰,但是,如果有朋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最好提前咨询相关顾问,制定新的移民规划了:
· 在美国的境外领馆申请过移民签证,但是未进入美国的;
· 在美国境内申请回美证并获得批准的;
· 曾经有逾期停留犯罪记录;
· 护照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
· 其他违反移民法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