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类型从哪看?
根据签发机构不同,分为韩国驻华大使馆和韩国驻中国领事馆发放的签证种类; 1.C-3-D-2(B)入境许可签发对象(仅限中国公民): 赴韩进行商务活动的短期签证申请人需通过在韩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该签证,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可被受理: ●由韩国企业、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涉外事务局所签发的邀请申请书 ●由韩国政府机构出具的签证担保书及确认书(仅限公务或领事签证) 在使馆官方网站可查阅《对签证申请者实施“免审核”措施的国家和地区名单》URL 根据各国与地区的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措施,例如美国就只适用于居住在美国本土的公民或者符合特定条件的永久居民等。
2.H2F (A)、 H2F (B)、 H2211 F签证 此签证类别是发给曾在韩国外国难民委员会认定的难民团体中生活过且在韩国拥有一定技能的人才。此类人群若持有所获签种类的签证进入韩国后需在指定机关登记并接受管理方可合法居留于韩国境内;其中持有H2F (A) 类签证者可工作,而持有H2F (B), H2211 F签证者不可工作。
3.C-390-7 D(F)留学签证 签发给在韩接受教育的人员或在韩留学但未满18周岁的学生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可向韩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 在韩国境内获得4年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者,可在毕业后的两年内,以“毕业旅行”为目的持有效期为6个月的C-3-90-2 (Q)访问签证入境韩国,且停留期最长不得超过90天。
4.F5 永住者配偶及子女 签发给已拥有永久居留权人的配偶或子女的长期签证,可通过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5.G-1 过境签证 G-1签证签发对象为乘坐直达航班前往第三国人员,其须在机场内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在同一登机牌下换乘至第三国航班的旅客。申请人可于机场内的移民局办事处办理手续并收取1万韩元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