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是哪个部门出房产证?
大家都知道买新房子的话,一般是要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这个合同在房管局统一制定的范本,那么合同里面涉及了很多内容,其中也包括房产证的问题,我国实行的是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之后,才会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房产证,那么如果是在海外,尤其是像澳洲买了房子,那么购房合同里面,应当如何约定房产证的问题?
其实只要在海外的任何一个国家买房,都应当明确一点,我们购买的是这个房产本身的所有权,而不是像在国内一样,买的是这个房子下面的这个土地使用权,所以,在买海外房产的时候,我们不需要再在意国内这类的房产有没有70年的使用权,那在海外具体应该如何约定这个问题,那我们要根据海外不同的国家来具体分析。
如果是在英国或者荷兰等这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买房,那么购房合同中就不能直接写个人的名字,不然将会被定性为资产转移,而需要缴纳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是在其他国家购房的话,这种问题则要复杂一些,因为外国并不像国内一样,购房合同是房产局统一制式的,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直接制定合同模板,那么这些模板的合同中,其实已经明确约定了房产证是落户到买受人的名字下。
但如果是买房合同都是统一制式的话,那应当如何约定房产证的问题?这种时候,就必须有一个特别注意的是,这个购房合同中虽然写的是购房人名字,但是还要明确约定,该房产是购房人的唯一住房,同时,这套房屋是用于居住而不是用于营商或空置,如果约定好了以上事项,那么,当地的服务机构,尤其是房屋登记机构,按照这个基本的情况,颁发房产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