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工作居留有几种?
根据欧盟统一规定的《欧洲居住证条例》(Regulation on the free movement of citizens between EU member states), 凡持有任一欧盟国家长期居留许可者,无需再单独申请该欧州的「居留许可」;只要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旅行证件即可自由通行、居住在其他欧盟国,并且享受当地公民待遇,如社保、失业金、税收优惠等。但该规定不适用英国和爱尔兰国籍的申请者。 而在2014年之前,在欧盟内自由流动还需要受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非欧盟国家的公民想申请欧盟国家的临时居留许可证或是永居证,就必须得要在该欧盟国停留满18个月才能申请,而且申请的签证类型要根据申请目的而定。例如法国对非欧盟公民申根签证的相关规定是:以就业为目的的,申请期限为90天;以学习为目的的申请期限为60天。
但在2014年7月份欧盟公布了新的法规即《欧洲移民和公民法案》,该项法律于2015年6月全面生效执行,此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欧盟所有国家都取消了“居住要求”,也就是取消了一直以来的“在欧盟国家累积居住满18个月才有资格申请欧盟居留签证”的限定。同时,欧盟公民的配偶及子女也可以一起申请。 在新政下申请人不需要再按国别分别申请居留签证,而是可以办理一张通用的欧盟长久居留卡,持此卡在任意欧盟国均可自由通行、定居。而申请人满足一定条件后,还可以申请获得欧盟公民身份。这项新法规定的长期居留许可,也被称为《欧盟居留许可》(European Residence Permit)。《欧洲移民和公民法案》对欧盟成员国有很强的约束力,任何欧盟成员国政府不得拒绝符合新法要求的申请人获取该永居证的申请。除了欧盟公民身份以及获得欧盟永久居留权这两种结果以外,申请人的申请还有可能会被拒绝。若申请被否决,申请人有权提起诉讼。
目前,西班牙政府尚未正式制定相关的新法实施细则,因此目前仍按照旧有的政策审批居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