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公证的文书(合同书及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款单、股票交割单、债券、债权债务凭证等;
5、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民事借贷纠纷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决定书;
6、申请执行人可以不提供的与被申请执行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据、协议等文件。 以上资料若不能提供,则须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
一、公证程序
1、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房产证明、银行存单或其他财产权属证明。
4、与申请人关系证明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如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件
二、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
三、对于涉及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公证事项,公证机关应当派专人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核查手续。
四、公证处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查阅有关卷宗,核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办理相应的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