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可以休双学位吗?
1. 关于“双学位” 我国的“双学位”制度始于1985年,由教育部启动,目的是为了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增强学生的专业能力。 目前我国“双学位”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 二学位:大学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简称,是指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选择修读另一个专业的课程并顺利通过考试,取得第二个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 二学位班:这是不改变原有学籍学历的条件下,通过参加二学位班的培养方式获得另一个专业本科学历和学位的一种办学形式;
③ 辅修学位:主要针对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是在主修专业之外,再选修一个本科专业,每个专业根据教学大纲安排,需设置一定数量的学分,所有选修专业累计达到规定的标准方可获得辅修学位。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上三种“双学位”形式都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但只有二学位是跨学科的,而二学位班和辅修学位都是本学科范围的。且无论这两种形式如何,毕业后获得的都属非通用专业文凭,在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深造上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部分就业单位要求应聘毕业生只考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的学生等)。
2. 关于“联合培养” 在国内就读的高校学生,还可选择与国外学校进行“联合培养”,这种模式通常以交换生或项目生的形式出现。简单来说就是我国高校和外国高校互相选派学生学习交流,双方互派师生到校交流学习一般时间为6个月至一年不等。 在联合培养期间,学生可以获得两个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但其学习方式与含金量均受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外方院校知名度不高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