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夫妻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在澳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呢? 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婚后双方取得的一切财产。如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以共同收入还贷,该不动产以及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后者则是在一个家庭范围内,由多个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财产。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时无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澳洲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范围包括澳大利亚国籍的夫妻、永久居民的夫妻以及在澳洲有家产的非澳洲居民的夫妻。夫妻共同财产在新州,澳州首都直辖区,南澳洲,北领地以及西澳洲等五个州实施。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性收入,经营所得,利润,租金,养老金,个人财产的增值,股票债券、存款、房产、汽车、家具、银行贷款、信用卡债务以及其他所有财产与债务。只要是在夫妻存续期间所得或支出的财产和债务,无论所得是来自个人还是共同取得,无论财产持有形式如何,也无论财产所在地是在澳洲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的遗赠以及其它财产,例如,损害赔偿金等。这些财产一般不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被考虑。而如果是对婚前产业的处置所得,比如出售一方婚前住家所得的款项,如果将其用于购买夫妻共同房产,这部分款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且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然后由各方列明财产清单。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家庭法院决定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家庭法院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考虑多种因素,首先要考虑的是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差距、工作上的努力与牺牲,对家庭的贡献、对家居的贡献和照料子女的付出;其他考虑因素还包括双方离婚后的生活方式以及目前和未来的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一般在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家庭法院会作出一个百分比的分配结果。
夫妻财产的分配结果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例如一方放弃对家居的所有权,取得某项投资或获得相应数额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