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f4签证好不好考?
对于题主的问题,本人不是很清楚,无法给予准确答复。 但是我可以提供一些关于F-4的信息给题主做参考 2018年9月5日,韩国政府颁布《外国人在境外居留期间结婚申请韩国国籍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开始实施。 新规实施后,外国人若在境外与韩国人结婚并同居一年以上即可取得韩国国籍;在韩滞留期超过一年、持有长期居留证者也可以申请成为韩国公民。
这是韩国政府的网站,在这里可以查询到所有和移民相关的信息 URL 不过要查关于F-4的详情的话可能还得再找找看....
以下是我在其他网站上找到的相关信息,仅供你参考。
F-4是2003年之后在韩国居住的外国人颁发的永住许可资格。 F-4和永久居住权不同之处在于,只要持有有效的身份证和护照就可以一直留在韩国(除了参军之外)。
根据这一法律,在国外的韩国人,如果与韩国籍配偶及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即使没有在韩国国内连续居住满十年以上,也可取得F-4身份。
但根据“移民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在韩国出生或具有韩国国籍的外籍人士均可无条件拥有F-1身份。而以F-1以外任何身份的外国人,若要取得韩国国籍,则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① 在国外出生的韩国国籍子女;
② 以F-1以外的身份在韩国连续居留二十年及以上;
③ 对韩国有显著贡献者;
④ 其父母有一方曾拥有韩国国籍且其在国外出生的子女。
由于上述条件的限制使得许多在海外出生的韩国籍子女无法获得韩国国籍。因此,为这些在海外出生的韩国人的子女开辟一条合法获取韩国国籍的道路便变得十分重要了。
2018年新出台的F-4政策使海外嫁女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能够直接获取韩国国籍。 根据该新政策的规定, 凡年满18周岁且与韩国籍居民登记结婚的外国女性,并在结婚登记前已在国外与韩国籍丈夫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非韩国本土籍妇女生育一个或以上子女的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获得F-4身份。 此项规定解决了因不能回国而致使很多韩国籍女子在身份无法得到确认的情况下所面临的一系列困难。
虽然新政策的出台大大方便了在海外的韩国籍妇女及其子女们的回韩手续,但是仍有很多人对此项政策表示质疑。
首先就是“长期稳定的生活”是否只是一个幌子?其次便是“对韩国有显著贡献者”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出现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此项规定的推行力度以及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