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属签证难吗?
你丈夫有绿卡了么?如果有的话,就不难。 没有的话……就要看情况而定了。 你先看看这个:URL 这个网站是移民局自己设立的用来解释F2B和F3的优先级别的。从网站上可以看出: 1. F2b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排期到的前10年内都可以申请绿卡;
2. 如果排期到了,而你丈夫还没有拿到绿卡,他们可以申请“延期居留允许”(Deferral Of Removal),这种临时绿卡的有效时间为两年,在此期间移民法会保护他们的地位不被撼动直到他们获得永久绿卡为止;
3. 在美国境内申请此类“延期居留允许”时,必须说明申请人是因为其家庭成员在美国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才来的——换句话说就是说明“我是为了我的家人才来的”;
4. 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当主申请人得到绿卡后,副申请人的延期居留允许就过期了。如果还想继续待在美国的话则必须重新申请I-539表格,以证明自己的存在对于家庭还是有必要的。 如果你丈夫在美国时间不长且又刚刚结婚的话,那么他很有可能被怀疑是为了移民而来的。因此,即使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结婚了并且你丈夫的绿卡只是迟早的事也于事无补,因为移民局是不会给你任何解释的机会的(其实他们也不一定要给出解释)。在这种情况下,你丈夫的申请很有可能会被拒绝掉,而你的I-539也会被驳回并发出离境令。也就是说你要么回中国等个两三年然后再次申请移民,要么现在马上回国。 鉴于你是学生签证,我想你应该不会选择马上回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尝试一下别的办法。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再等等。首先,你丈夫的I-485正在审批中,这样至少他有了一张可以合法留在美国的临时绿卡作为护身符;其次,既然他是通过婚姻申请移民,那你就可以申请豁免移民法第245A的规定,这样一来他就不会因为“移民欺诈”而被拒签或者驱逐出境了[注:根据移民法规定,持有非移民签证的人如果因婚姻取得绿卡,则会被认为是为了移民目的而与美国人结婚的,因而涉嫌移民欺诈]。不过这些都得等你丈夫拿到正式绿卡之后才行啊!所以呀,你还是再多等两年再说吧。。。
最后提一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概在你丈夫拿到绿卡一年以后你就可以递交移民申请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另:楼上几位请注意,这是移民法而非行政法的问题,而且法律条文的原文是第7.2.3c条而不是楼上的第16.2.3C,还有第7.2.3a中的“or”应该为“and”——你们要是不懂不要乱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