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可以移民加拿大吗?
目前,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体检要求相对宽松,只要申请人没有传染性疾病以及严重的精神类疾病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加拿大入境时,移民局会对申请人进行抽查,若是发现感染乙肝病毒,则需要进行肝功能检查,确认是否患有乙肝或丙肝,如果确诊,则需要提供每12个月一次的肝脏彩超和肝功能报告以证明病情稳定且不会传播给别人,这样才能顺利移民。 若申请人在国内是乙肝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者是指血液检测呈阳性,但是无病毒性肝炎症状,体内血清病毒量低微)或是已转阴,那么无需担心,一样是可以办理加拿大移民的;反之,则不建议申请。
由于加拿大属于北美地区,与我国属同一免疫区域,故申请人若是接种过疫苗或者曾经感染过病毒现已经自愈,体内拥有抗体的情况下,是可以有效抵抗病毒的复制和传播,正常办理移民手续便可。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申请加拿大移民的申请人无需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了!这意味着不论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有多轻微,都不用再次提交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大大节约了申请人和律师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