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无证驾驶会坐牢吗?
2019年7月,我开车去了西澳,从南澳出发的,过边境的时候警察让我出示驾照和行驶证 ,我说在国内没有这两证,他们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国内是没有临时的驾照和行驶证的,就要求看我的身份证,我给了,他看了说我户口是在西澳,所以不用给国内的驾照。然后就让我签了几个字就拿了身份证。
到了西澳境内,过了大概一个月吧,接到移民局的电话,说我在入境的时候提供假的证件(我的护照是在国内办的假护照,但是有正确的签证页),要我马上回澳接受调查。
于是我又踏上了回澳的路,在机场海关看到朋友,他帮我拿行李,我直接跟他走了,他替我办理了退税等等手续后,在边检处他递给我一个黄色的单子,说是回澳许可,并告诉我到了西澳要立刻去办理居留许可。
回到西澳,我去移民局办居留许可,移民局的人看了我的回澳审批令,又看了我的护照,问我为什么护照上的姓名和签证上的姓名不一样,我说是出入境时由于电脑问题打错了,后来出关的时候已经改过来了。他就让我签名确认。我就签了。接着给了我一张黄色的纸,上面注明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信息,让回国等通知。
2019年8月底,接到移民局电话,让我带齐所有证照过去复审。我将材料准备齐全,按时赶到移民局,将材料交给移民局官,他看完后说这些证明都不足以让我取得永久居民的资格,需要法院颁发永久居住令才能拿到绿卡,于是给了我一张纸,让我30天内联系法庭,安排开庭时间。
2019年9月初,接到法庭通知,让我按时去参加审理,我请了代理律师,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移民局律师提出我上次来澳是持临时驾照和临时身份证,属于无证驾驶,应罚款4452澳元,拘留7天。
我的律师反驳说,根据我国的法律,临时的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是合法的,并且提供了相关部门的证明。
最后,法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驳回了移民局的要求,我的律师还当庭提出了吊销移民局工作人员工作证件的要求,理由是其在办理我的移民申请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我被延误申请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