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绿卡原先的房产怎么办?
先问一下,你说的“拿绿卡”是指什么?是移民签证还是临时绿卡(即美国移民局发出的批准移居书)?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 如果是前者,即移民签证,那很简单。拿到移民签证之后,你原先在中国境内的房地产,不用做任何手续,完全处于原封不动的状态。因为你已经拥有美国国籍了,这些房产实际上已经属于你个人了。
如果是后者,即移民局发给你的临时绿卡,情况就有些复杂。因为这涉及到你是否要放弃中国国籍,以及因此而失去的中国境内资产的问题。 如果放弃了美国国籍及因此失去的国内资产,则原来的房产当然应该交归国家所有。否则的话…… 这个“否则”的情形就很微妙了,我难以一句话说清楚,还是请律师帮吧!
总之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是否持有美国绿卡,任何人都不能直接拥有两国的房产。因为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承认双重国籍。 另外,补充回答一下提问者关于美国永久居民的疑问。这个居民指的是美国绿卡持有人,而不是公民,二者有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