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如何分类?
金融学分类的方式有很多,我以两种方式来分一下。 第一种是按货币金融活动的主体来划分,可以将金融区分为政府金融、企业金融和银行金融; 第二种是按金融机构业务活动来划分,可以分为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等。 当然,上述划分只是粗略的,是为了方便讨论的问题而做的分类,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混合型的金融机构与业务类型。
例如,一家商业银行同时具有公司部门和零售部门,一个证券公司既提供券商承销也提供保荐服务,而保险公司除了直接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外还投资于对风险相对敏感的企业。 不过,无论怎样划分,金融的本质从未改变——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者个人,只要是有偿的信用行为就必然涉及到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我们仍然可以认为金融的核心仍然是“信用”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