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律去哪里找?
澳大利亚没有成文宪法,因此联邦立法机构(包括国会)和州立法机构(包括议会和法院)所通过的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澳新英公约》和《英联邦宪章》的规定。 联邦政府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某些领域的立法权属于各州。例如,在教育方面,联邦政府负责制定一般原则,而各州政府则负责具体的教育政策;在烟草法律方面,联邦政府有权制定全国性法规,但对香烟的标价和销售则由各州自行决定。
除了一般性立法外,澳大利亚还设有专门的处理纠纷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构。
198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独立的仲裁体系。根据该体系,劳动者和企业都可以将相互间的争议提交给仲裁庭进行裁决。
任何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能成为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可成为案中的申请人。
与法庭诉讼相比,申请仲裁有以下好处:
● 费用相对较低;
● 程序较为简便;
● 审理案件的速度较快。
不过,并非所有争议都能通过仲裁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移民和法律事宜就属于不能裁定的案件。
被裁定有罪的罪犯可以上诉到法院,对法院的裁定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