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jd更倾向本科学什么?
在top50的大学里,一般认为,本科修过LL.B/J.D课程的同学申请J.D比较有利。这些大学里的LL.B(法学学士学位)和J.D(法学博士学位)一般由法律部门与商学院联合开办,课程设置上偏向商业方向,比如会有一门或几门必修的商法课。一些学校也会提供一些pre-law的course给没有上过LL.B的学生选修,这些course一般是宪法、刑法之类的“大”课(相对于商法这种“大”课),学完这些course再申请J.D会比较有利。 除了学LL.B/J.D以外,本科修其他专业的同学申请J.D也有利有弊。
以top10的学校为例,一般来说,本科修过上述两个学位的同学会有更大的机会被录取,因为这样的学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在第一年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上也相对容易适应。但这类学生也存在一个劣势:由于本科非法律专业而申请的J.D项目往往只接受少量名额,因此此类学生的录取率往往会相对较低。
有些学校的某些项目的录取会在本科背景上有一定限制,譬如南加州大学的法学院对申请人的本科专业有要求,必须是science and engineering(理工)专业的本科生才有资格申请;而哥大的法学院则倾向于录取本科是文科专业的申请者。
有一些项目的招生老师会偏好录取本科即修读相关专业或领域的申请人,因为这些申请人通常已经具备了不少相关领域的知识,可以在法学领域内更好地展开后续的学习。
当然也会有例外的情况——有些时候如果申请人本科的非法律专业能与其要申请的J.D项目的优势学科相匹配,那么招生老师也有可能破例录取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