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签证会被拒鉴吗?
L2签证是美国非移民B1/B2签证的其中一种,是针对美国移民签证申请人(主要是指F和M两类学生以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而设的长期居留签证。 这种签证一般可以长达7年之久。
L-2签证申请者需要获得美国的移民签证资格之后才可以申请该签证,然后申请者在拿到绿卡之后就可以入境美国了。这个步骤跟美国公民的配偶是一样的,只是后者只需要获得公民身份即可,而前者还需要先获得移民签证。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规定,持此临时签证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可以在美国停留730天(两年),在期满之前必须离境或转为其他类型的签证;但如果是作为外国人的跨国企业经理或其高级主管的家属来美,则可以长期居住而不受两年期限的限制。因此,L1类别又称为“无期限”签证。 L1签证适用于在美国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中,被派往美国分公司的外籍高层管理人士。L1签证是永久性的签证,持有人及其家庭成员可永久定居于美国境内,并可自由出入美国及在美国工作。
与L1签证相似的是L-1A和L-1B两种签证。虽然名称相同,但是适用的对象有所区别. L-1A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的总裁、总经理、董事会成员这类的高级管理人员; L-1B签证则适用于为这些高管提供直接服务的技术人员. L-1A签证和L-1B签证均允许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以公司经理的身份长期居留,其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同样可以获得L-2签证,并可在美国读书和生活,而且子女毕业后可以在美国找工作,不受限制。 L-1A和B的有效期一般为七年,到期后可以再次延期。
L类型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是符合下面三个前提条件: 第一点就是必须拥有海外分公司或者母公司在海外有公司存在,并且这两个公司之间存在着真正的商业联系,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点就是在申请的时候持有有效的护照并且能够证明申请人确实是在自己的母公司里面担任着高级的管理人员或者是高级技术人员的,这点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第三点就是要向移民局证明自己在来到美国以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原先在海外从事的这个内容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