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签证可以结婚吗?
J-1签证持有者,即交流学者(Exchange Visitor)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持 J-2 签证赴美与其团聚。 J-2 签证持有人不能在美国工作,而交换学生 (F-1) 的配偶可以合法地工作,只要其配偶有正式的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安全税和医保税。
作为交换学者的配偶,在入境美国时须出示其与申请人的婚姻证明、申请人本人的非移民签证(或护照复印件)及有效的J-1签证。当J-1到期时,除非被延期,否则其配偶必须离开美国;如果J-1延期到美国的居留期限,那么J-2亦可以同样延期。 如果J-1获得绿卡身份,他/她及其家属可立即成为永久居民。
根据国际交流计划的性质,J-2签证的种类可分为四种类别:
1. 访问学者(Research Scholar);
2. 博士后研究员;
3. 教师/教育职员;
4. 研究生助教/实习研究人员。
对于第一类访问学者,他们的配偶和孩子均可获准以J-2签证进入美国。
第二类访问学者是指那些从事为期一年的“postdoctoral”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他们处于学龄期的儿童(6-17岁)。
第三类访问学者主要指那些为美国学校提供短期讲授课程的人员和其处于学龄期的儿童(6-17 岁)。这类J-2签证适用于教师和其他教育从业者。第四类访问学者系指那些在研究型大学中任研究生助教和研究实习人员的教员和其处于学龄期的儿童(6-18岁之间)。
J-2签证持有人不能在美国从事有偿就业,但允许在校内进行教学或研究。
另外根据《1953年移民法》的第212条(f)款规定:“任何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外国人都不得意图永久居住于美国……任何人不得入境或取得国籍,以违背此项规定”。因此,J类外国人不能在美永久居留,也不拥有公民权。 当J-1期满离境后,J-2则丧失其在美的法律地位并须离境。但是某些例外情况除外——如果J-2能够:
(i) 在申请人离开后的三个月里得到一个政府许可的延续性逗留期,或是
(ii) 为重新进入美国而被指定为一个特殊的人才引进计划的一部分。这种人才引入项目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公司或组织。 为了保持自己在美国的合法地位,J-2应该:
l. 每年到美国移民局登记一次;
l. 每六个月更新一次I-94卡上的入境批准书有效期; l. 保持自己的联系地址和电话的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