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签证身份证吗?
1. 护照是公民所持证明其国籍和国籍身份的合法证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现有实践,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外国去旅行、居留、定居时,除按规定携带户口簿外,还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他有关的户籍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公民出国护照属于身份证件,与居民身份证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可以在国外使用,后者只在国内使用;出境入境的身份证件还包括通行证等。
2. 在香港和澳门特区居住的内地户籍居民回内地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等非公务活动是否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作为身份证件呢?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75条规定,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卡(证)及其有关管理规定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已失效)及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内地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内地居民中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返回香港、澳门探望亲友,需要在内地逗留不超过一年的可申领B字证件,需要在内地逗留超过一年的可以申领F字证件。
3. 对于持有上述通行证并在内地居住不满一年而需多次往返内地的港澳台同胞,公安部于2003年9月制定了《公安部关于港澳同胞回乡证失效后再次来京定居如何办理进京手续问题的批复》(公治[2003]第452号),明确此类人员“可凭原公安机关签发的定居证明和最后一次来京注销户口的证明,或者凭最后一次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向北京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