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结果有几种?
1、通过,也就是常说的Visa Approved 护照会在大使馆被盖章,并会把原来的护照退回给申请人;申请移民签证的,会获得一张入境指引卡Immigration Advice (I-94)。 如果签证官在申请表上写了注释,那么也会在这张入境指引卡上注明。
如果申请移民签证,而签证官没有给出最终决定,而只是在移民签证上做了备注的话(Note in Passport),申请人仍可再次递交资料以求获签。
2、拒签,也指Rejected,通常不会给于任何解释和理由,但有时会通过邮寄形式告知拒签原由,比如加拿大移民申请被拒后,移民局通常会以挂号信的形式把拒绝信寄到申请人当时填写的申请表格中的地址,信中通常会列出拒签的理由以及如何重新申请的方法等等; 而新西兰、英国等国家的拒签信则是快递形式,直接送达到申请人当时的联系地址,同样信件中会列明拒签的原因及如何处理。
3、退件,是指使馆/领馆把申请材料都退回给申请者,通常是申请者提供的材料需要补充或核实,或者某些特殊的情况导致退件。
4、失效,一般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签证有效期内申请者没有去申请国居住而被视为自动放弃签证有效期,或被认为申请人不再符合相关签证的要求,如美国B1\B2商务旅游签证从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但在有效期内每次进入美国逗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澳大利亚5年多次往返的旅游/商务签证,从签发之日算起有效期为5年,每次进入澳洲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以两次出入境;如果在一年内累计逗留时间超过6个月或在同一年里多次出入境,则这次签证将自动无效,申请人在办理续签手续时仍需重新支付一次签证费用。